特蕾莎修女(Mother Teresa)被教宗方济各正式追封为圣人。这天恰逢她逝世19周年,数十万人聚集在圣彼得广场,见证这一规模宏大的弥撒仪式,现场面向她的家乡加尔各答以及全世界的天主教徒进行直播。
在这之前,教会已确认她的两项“神迹”:2002年,教会认可了印度妇女莫妮卡·贝思拉戴上嵌有特蕾莎修女照片的吊坠后,胃癌不治而愈的事实;2012年,又确认患严重脑疾的巴西男子因她的代祷转而痊愈,由此为她的封圣铺平了道路。
上一次封圣发生在今年6月5日,荣列圣品的是瑞典修女伊丽莎白·赫塞尔布拉德(Elizabeth Hesselblad)和波兰神父兼作家斯坦尼斯劳斯·帕普钦斯基(Stanislaus Papczyński)。加上特蕾莎修女,自1588年教宗西斯克特五世创立圣礼部、规范封圣程序以来,迄今已有887人得封圣人,而这个数字还将持续增长。
相对天主教会的定例,特蕾莎修女的封圣之路较为快捷——封圣过程通常要历经多年,甚至数个世纪,并且开端一般不会早于其人去世的第五个年头。不过,教宗可以废除上述和下文所列举的任何规定。约翰·保罗二世在特蕾莎修女去世(1997年)仅18个月后,就准许了她的封圣“议程”,接着在2003年宣布她是“真福的”(blessed),到2016年9月4日正式被封为圣人,整个封圣过程用了18年时间。
约翰·保罗二世自己则由教宗方济各在他去世9年后封圣。至于同时成圣的约翰二十三世,这一过程则花了51年。在他26年的教宗任期间,约翰·保罗二世批准了482位圣人的封圣和1341场宣福(beatification,以教令宣布死者已升入“真福品位”,往往是封圣的前奏),远超自16世纪末以来所有前人的总和,他的继承者们延续了这一节奏。
下面是天主教会封圣的五个典型步骤:
步骤一:
在以圣洁闻名的天主教徒去世至少5年后,他/她临终时所在教区的主教可以向教廷提出申请,要求开始一项封圣“议程”。此后,他/她将被称为“天主之仆”。
主教任命某人作为宣福申请人(postulator),或是议程发起人(负责申请的具体操作)。该人员通常由那些为创始人、成员寻求认可的修会或团体来提名。
约翰·保罗二世曾以同样的方式开启了一场将荣耀赐予圣洁的平信徒(即基督教中没有圣职的人)的运动,他的继承者们沿袭了这一实践。在2015年10月梵蒂冈关于家庭议题的一次会议上,教宗方济各册封了一对已婚夫妇、19世纪的圣女小德兰(St. Thérèse of Lisieux)的父母为圣人。
步骤二:
这一阶段将在地方层面展开调查,直到主教确认此人的美德已得到证实才能在教区法庭开庭,然后由主教将议程上呈梵蒂冈。
步骤三:
梵蒂冈册封圣人部(简称圣部)是一个由枢机主教、其他主教以及罗马的常任委员组成的委员会,圣部将讨论关于此人封圣的证据,并投票决定是否承认其作为天主之仆的“超群德性”(heroic virtues)。倘若得到了教宗的背书,那么他/她会被称为“可敬的”(venerable)。
如果圣部和教宗都认可此人是一位殉教者——因“憎恶信仰”(in odium fidei)而被杀害,那么他/她将被宣布为“真福的”。否则则进入下面的步骤。
步骤四:
宣福是教会对已故教徒的正式认可,承认他们得升天堂并且能够向天主求情。这将允许人们在指定的节日、指定的地点(一般是他们的家乡教区或修会,其他地方需经过特许)举行公开的敬奉仪式。
除殉教者之外,列真福品要求勘定至少一个“医疗”神迹,也就是因候选人代祷而促成的治愈案例。教廷选拔的医生小组必须证明目前没有科学依据能解释上述治愈情况,然后再由神学家小组把治愈归因于死者对祷告人的回应。
随后,圣部投票建议教宗认可这一奇迹。在现行方式下,宣福礼常在受福者的家乡教区举行,由圣部的部长来执行。
步骤五:
封圣所需的另一个医疗神迹则必须发生在宣福之后,这意味着他/她可以在普世教会范畴内受到公开尊奉。
封圣典礼通常由教宗在梵蒂冈执行,但允许且确实出现过特例。比如2015年9月,教宗方济各在华盛顿的一场弥撒过程中为圣胡尼佩罗·塞拉(St. Junípero Serra)举行了封圣礼,他是一位寓居加州的18世纪西班牙传教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