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以下简称“园博会”)将于2011年9月26日在江苏省宿迁市举办。园博会会址位于烟波浩淼,风景秀丽的骆马湖东岸。为进一步扩大园博会的影响,园博会组委会办公室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园博会会徽、吉祥物设计方案和宣传口号。现将征集启事公告如下:
一、作品创作要求
应征作品要充分体现举办地人文地域特点,突出第七届园博会“精彩园艺·休闲绿洲”主题和生态、节约、休闲、创新的要求,展现江苏人民建设生态宜居美好家园的精神风貌。
(一)会徽设计应充分体现本届园博会主题和宿迁地域文化特色,创意新颖、内涵丰富、色彩明快,富有动感和时代感,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适合平面宣传和各种用途。
(二)吉祥物设计可以社会大众喜爱的、具有宿迁地域特色的动、植物为造型蓝本,形象设计可以抽象,也可以具象或拟人化,要求构思新颖,简洁美观,色彩鲜明,易于识别、记忆,可以做多种组合,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等立体化展示。吉祥物的设计包含吉祥物名称的设计,吉祥物名称应符合其性格特征,雅俗共赏,易于传播。
(三)宣传口号要充分体现本届园博会的主题、内容,体现宿迁的城市特质,通俗简练、琅琅上口,具有独特性、创意性,适合在各种载体上推广。
第七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相关资料详见附件。
二、作品提交要求
(一)提交设计方案须是位于A4纸张中心的版本,或JPG文件格式。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二)创意方案表现形式不限,电脑制作、手绘均可,彩色与黑白各一份。
(三)创意方案图稿须有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
(四)电子邮件投稿请发送至:suqianybh@163.com。邮寄投稿请在信封左上角标注"征集稿件"字样。
(五)作者同时提供相关资料,如设计单位概况、资质、业绩,设计者姓名、工作(学习)单位、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不全者视为无效作品,征集方可自行处理。
(六)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所有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如作品入选,征集方将要求作者本人签署著作权确认书。
(七)作品报送截止日期:2010年9月15日(以邮戳为准)。
三、作品评选办法
(一)园博会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审,评出会徽和吉祥物入围作品各5件,评出优秀宣传口号10条。会徽和吉祥物入围作品在宿迁日报、宿迁晚报和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评审委员会最终将结合各方意见,确定会徽和吉祥物中选作品各1件。(征求意见采取有奖投票方式,选票所选作品为最终中选作品的,参加集中抽奖并设立若干奖项)
(二)征集方可以要求入选方案的设计者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入选方案设计者要予以积极配合,直至征集方认为达到要求为止。
(三)如果方案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认定没有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其奖项可空缺。
四、作品奖励办法
会徽和吉祥物:中选作品奖励人民币各10000元,入围作品奖励人民币各1000元。未入围作品均由组委会办公室颁发精美礼品一份。
宣传口号:中选每条奖励人民币500元。
获奖者按相关法律规定自行纳税。
五、应征作品权属
(一)所有应征中选作品知识产权归征集方独家所有,征集方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应征人除可获得规定的奖励外,仅可保留署名权。
(二)所有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三)此次征集评选活动解释权归征集方。
六、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洪泽湖路140号)
邮编:223800
联系人:鞠慧
电话:0527-84387290
传真:0527-84387203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