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利贷资金链断裂、还不了钱而跑路的新闻不绝于耳。许多人身边就有这样因放高利贷而深受其害的事例。高利贷的确回报诱人!以100万元为例,存银行一年的利息不过15000至20000元,还要扣除利息税;而放高利贷,若每月2分利息,一年的回报就是24万元,月息4分、5分的话回报更高。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对高利贷趋之若鹜。当人们把钱借出去后,心里在美滋滋地盘算着一年有多少丰厚回报时,浑然不觉自己可能踏入了“集资诈骗”的陷阱。
深圳市检察院资深检察官今日以具体案例说法,教您如何规避高利贷,远离“集资诈骗”的陷阱。
案情回放 :
被告人杨某自2011年开始以开设连锁药店、医药公司等名义向被害人潘某、刘某、霍某等13人进行非法集资,并承诺给他们4分、5分不等的月利息回报。2013年6月18日,被告人杨某成立深圳市益某堂药业有限公司,但该公司成立后一直没有从事过相关的业务往来,而是用来欺骗被害人以继续非法集资。经深圳市司法会计鉴定中心统计,被告人杨某以诈骗方法共集资人民币6358321.7元,其行为已经构成了集资诈骗罪,被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析案:
被害人之所以会上当的主要原因,是杨某承诺了高额利息回报。在当今的低利率时代,银行存款利息回报很低,股票、基金等市场不景气,市民们投资渠道单一,而其理财增值的心理需求日益迫切。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人很容易受到蛊惑,为了追求高额利息回报不惜铤而走险将自己的资金借给他人,从而落入集资诈骗的陷阱。
除了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外,杨某还设置了一些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