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名被告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到1年3个月不等,分别并处罚金8万元到2万元不等。
10月25日,该案在龙岗法院第七审判庭继续开庭审理。据悉,该案被告人达20名之多,被指控非法生产、销售无检疫合格证明的病猪、死猪,放任其流入惠州市惠阳区沙田屠宰场屠宰并非法获得检疫合格证,最终流入平湖、东莞等地市场销售,严重危害公众食品卫生安全。此案证据材料多达12卷宗,辩护律师多达17位。
仅仅13天之后,11月8日,合议庭即对此案作出了判决:分别判处周某光等20名被告人2年6个月到1年3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分别并处罚金8万元到2万元不等。据了解,案件判决书长达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