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引进人才条件申办《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具有较高专业技能”、“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人才”两类,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条件进一步 放宽至“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居住证新规
《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已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一)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资格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具有较高专业技能及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人才;
(二)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
[责任编辑:何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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