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开商业中心一楼的一扇门,竟然一脚踩空坠入地下二层,全身多处骨折并构成八级伤残。这是今年4月张女士在通州华业·东方玫瑰商业中心经历的惊悚一幕。事后,张女士的男友鄢先生将该商业中心的物业公司华业物业诉至法院,要求赔偿68万余元。
昨天,该案在通州法院开庭审理。华业物业表示,事发地是地下人防深井,当时防爆门已经关闭且有安全提示,张女士擅自推开防爆门应自担责任。上午9点左右,该案在通州法院开庭审理。鄢先生表示,其女友因身体多处骨折,目前在家休养,无法到庭参加诉讼。庭上,原告律师称,今年4月6日晚8时50分左右,张女士与男友一起去华业·东方玫瑰商业中心看电影,因没有合适的电影,两人随后离去。辗转走到一楼时,张女士推开一扇门后竟然摔到地下二层。张女士被送到医院后进入重症监护病房,后经诊断为骨盆、右股骨、牙冠等多处骨折,构成八级伤残。
张女士认为,该商业中心物业公司华业物业是事发场地的实际管理者,当时该场地正在施工中,其并未采取合理的、明显的风险提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且仍将该通道显示为安全通道,从而导致其受伤。因此华业物业应对其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赔偿其医药费等相关损失6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