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法院执行局到该县任某家强制执行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遭到“老赖”任某妻子百般阻挠,以换衣服为由阻碍法院搜查。
任某系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被执行人。沭阳法院判决被告任某向原告刘某赔偿34112.5元。由于任某未能如期履行已生效的法律义务,权利人申请沭阳法院强制执行。由于任某长期在外打工,以躲、藏、逃等多种手段规避法院执行,给法院执行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8月13日,沭阳法院执行局执行警车抵达被执行人居住小区。搜查组人员敲响被执行人任某家的大门,可是任凭执行人员如何敲门,被执行人任某家仍然没有开门。突然,执行人员看到安全门上的猫眼里有暗影一闪即逝,执行人员迅速喊话。“我们是沭阳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我们确定你们有人在家,请你马上开门配合我们执行,否则我们将采取特别措施,强行开锁进行搜查……”执行长汤正说。
经过短暂地沉寂,房门突然被一名女子(被执行人妻子,王某某)打开,执行人员首先向其出示执行证件,并告知法院将对其住所采取搜查措施,同时出示沭阳县人民法院搜查令。
“凭什么要搜查我家,我们家东西丢了怎么办?”王某某百般阻挠。“我们已经向你出示了沭阳县人民法院搜查令,我们依法进行搜查,并作全程录像,你可以监督我们执行工作,但不得阻挠。”执行人员表示。
当执行人员搜查至主卧室时,王某某强行闯进卧室,声称自己要换衣服,让搜查人员马上离开,意图阻止进一步搜查。经女警劝说无效后,王某某被法警强行带离。
经搜查,执行人员查获现金3000余元,2015年3月份8450元进帐单一份、银行卡3张、千足金吊坠1个、玉坠1个、龙凤珠宝吊坠1个等,被法院依法扣押。